破壞安全防護設備被罰款9千
案件事實
2025年9月23日,執法人員在對某企業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企業機加工車間員工正在手持鋁型材采用腳踏式開關進行沖壓作業,該沖床光電保護裝置處于破壞狀態,且雙手控制按鈕處于停用狀態。
違反法條及裁量情況 該企業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防護設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四項及《江蘇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二部分第一章第十二條的規定,對該企業作出罰款人民幣9000元整的行政處罰。 案例典型性 安全防護設備是保障生產安全的重要基礎,但一些企業、員工忽視其維護管理,甚至故意破壞,導致大量事故與之相關。該企業沖床光電保護裝置被破壞、雙手控制按鈕停用的案例即為典型,嚴重威脅企業和員工安全。希望各生產經營單位及作業人員吸取教訓,重視安全防護設備作用,健全管理制度,督促員工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共同營造安全穩定的生產環境。
